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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图书阅览室阅览制度

  发布时间:2011/11/16 10:46:12 , 浏览次数:1372

1、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得携带书包,阅览者进入阅览室后,一律到服务台登记签名,方可进行阅览、学习。

2、凡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者,须爱护阅览室的书刊和一切设施,阅览者衣装整洁,一律不准穿拖鞋、背心、裤头入内。注意保持阅览室清洁,禁止携带食品、饮料进入;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,不许在室内吃零食和口香糖。读者进入阅览室严禁大声喧哗。

3、阅览者凭本人借书证到借阅处换取代书牌后,方可到期刊架自取杂志,每人每次只准取一本,取完后,将代书牌放在所取杂志的位置上,然后归座阅览。

4、阅览完毕后将杂志放回阅览架上原来的地方,并拿回代书牌,离开时交还服务台,取回借书证。

5、阅览报纸时,每人每次只拿一种,阅后要放回原处,方可另拿其他报纸阅览。

6、阅览者在阅览时,应爱护期刊、报纸,不得撕页、涂改、影描。阅览室的书刊不得随意携出室外,否则按窃书处理。

7、发现盗窃期刊者,责令退回书刊,按年价 2倍罚款,报纸一张月价2倍罚款,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,并给予评,并报告学校处理。

8、阅览者如果需要报纸或期刊中的段落,图书馆可为您提供复印服务。

阅览者在阅览室所阅览的杂志、报纸均于闭馆前归还,不得携出室外,若有违章,除交纳罚金 2 元 /册以外,并停止阅览权 15 天。

9、凡进入阅览室学习的学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,服从阅览室老师的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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