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 中文版     · English Version

中小型图书馆信息网

学海拾贝 书林漫步

首页  >  公告  >  本馆公告 > 

教师阅览室借阅制度

  发布时间:2011/11/16 10:47:06 , 浏览次数:1544

1、借阅资料者,必须先全部还清已借资料,才可以继续借阅。

2、借阅期限为一个月,如果要继续使用需办理续借手续,最长借阅期不得超过两个月(教学参考资料借阅期可延长至一个学期)。

3、一次借阅教育类杂志,一般不超过两本,文艺刊物不超过两本,教学参考资料最多一次借两本(不含教案、教参)。

4、要爱护资料,保持书刊的整洁和完好,不随便折叠和涂写。

5、书橱内的工具书一律不外借,其他合订本原则上也不外借。

6、由于资料有限,本室资料只能为本校教职员工根据各人所授课需要出借,其他原因恕不外借。

7、如有遗失者,要买新书赔偿,如买不到要按原价的5倍罚款。

;

首页  -  公告  -  本站指南  -  新闻中心  -  名馆展示  -  区域检索  -  下载中心  -  留言板  -   后台管理
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东方豪园俊豪阁 电话:0571-81956312 传真:0571-81956329

版权所有 ©1999-现在 杭州蓝博计算机有限公司 浙ICP备14028990号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3611